2020-07-07 00:00:00經濟日報 趙于萱
投資要有方法,而且只要是能達成我們投資目標的方法,都是一個投資策略。一個好的投資方法或策略應該是可執行、可複製並且可以衡量。可衡量指的是投資報酬率可以預測、評估和計算風險。
一個策略的好壞取決於「報酬–風險組合」與其他策略比較的結果。投資人理想中的「報酬–風險組合」是高報酬、低風險,但在現實中這是不可能的,當投資人只願意承擔低風險時,自然無法要求高報酬;相對的,承擔了高風險的投資人必然會要求較高報酬率,否則不願意接受高風險的投資項目。
投資人在選擇「報酬–風險組合」時,必須同時考慮自身的投資目標與偏好來進行選擇,同時考慮其他的主客觀條件,如市場環境、利率水準、個人可投資金額等,才能構築一個可行的投資策略,進而達成自己的投資目標。
舉例來說,事業有成的牛董,預計在20年後退休,他希望在退休前每年能有7%的報酬準備退休金,但單靠存款的利息收入並無法達到7%的年報酬率目標(目前各大行庫一年期定存利率多低於0.9%),因此,他可以考慮購買海外高收益商品(收益率約6%~7%,提供固定收益但投資標的有信用風險,另海外商品尚有匯率波動風險),或是選擇投資股票(長期年平均報酬率約12%,缺點是價格變動大導致每年報酬率波動也大),這些都是有機會達成每年獲利7%以上的目標。當然,這些商品各自隱含的風險也不盡相同,端視牛董對市場風險的偏愛或忍受程度,決定個人的投資策略。
現代的投資學理論已證明適當的分散投資標的與良好的資產配置,可以更有效率的架構「報酬–風險組合」(即在相同報酬水準下,承擔較低的風險或在相同的風險下,追求較高的報酬)。
以美股與美債作為
投資組合為例,單純持有美債的「報酬–風險組合」,反而不如10%美股與90%美債的投資組合,後者增加風險較高的美股資產後,整體投資組合的報酬率明顯高於單純持有債券,風險反而更低,這就是分散投資標的進行資產配置的一個教科書範例。
不過,隨著科技進步與新金融商品的迅速發展,新的投資策略已被發展出來。前述單一產品(只買股票或是只投資高收益債商品)的投資策略,或是只依照預期報酬率決定策略的舊思維,已不再能滿足投資人的需要。不單是預期報酬率,投資人也開始考量風險並要求具體的預估風險值(如波動率)評估。
換句話說,可降低風險又可保有較高報酬率的「多重資產的投資組合商品」才能符合投資者需求。
(摘錄自《智能投資+資產配置新思維》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