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6-17 11:47

市場派上訴被駁回 大同:感謝司法公正裁定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據臺灣高等法院16日發出民事裁定,駁回大同(2371)市場派上訴人之聲請,同時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大同表示,感謝司法公正裁定,證明公司董事會一向恪遵法令,亦尊重股東正當合法的提案權。此裁定有助於維護公司名譽與其他多數股東權益。 臺灣高等法院於16日發出108年度上字第9351號民事裁定。事由為大同市場派羅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5法人與2自然人,於108年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就股東提案應列為股東會議案,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提案排除於股東會議案外,並禁止大同公司再為任何異動,但於108年5月13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嗣後提起上訴,於6月16日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字第931號民事裁定駁回上訴。 至於裁定理由則尚待收到法院裁定正本。 上訴人:羅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三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鄭豐儀、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競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大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鄭佳佳。 大同將在6月30日舉行股東會,在股東會前,高等法院裁決讓公司派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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