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2000元屬贈與 免稅
2020-06-05 23:18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全民有獎的振興三倍券將於7月上路,財政部賦稅署昨(5)日正式定調,民眾直接領到的2000元三倍券,將可全額免稅;此外,若將三倍券用於公益捐贈,可列報3000元整作為列舉扣除額節稅。
隨著國內疫情趨緩,政府推出「振興三倍券」來鼓勵消費,行政院已宣布將於今年7月15日正式上路,7月1日起即可提前預購,15日再直接到指定超商據點領取,或正式上路後再到郵局購買。
財政部指出,民眾可透過現金1000元換取價值3000元的振興三倍券,或以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方式累積消費滿3000元,領取2000元。
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實際上都是由民眾自付1000元,再由政府贈與2000元。
財政部強調,既然這2000元屬於政府贈與,就可以依《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免納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除了自用之外,不少民眾也可能將政府所發給的三倍券,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由於振興三倍券相當於現金價值3000元,因此也可以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在明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時,選擇採列舉扣除額,列報捐贈金額3000元扣除。
不過選擇公益捐贈的民眾要注意,財政部提醒,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只能擇一適用,且捐贈節稅額度,最高只能以綜合所得總額的20%為限。
所得稅扣除額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