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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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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5-16 21:30
優燈違反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遭處罰鍰1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216)優燈-公告本公司因違反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1.事實發生日 :109/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9年3月10日經新竹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抽查毒性化學物質(汞)災害防救訓練、演練及教育宣導紀錄,惟整體演習內容未符合所提報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內容(演習內容未包含毒化物運送),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108年因工安人員異動,交接未臻完善致毒化物運送演練未確實,本司已加強改善人員異動交接流程,109年原訂4月實施毒化物運輸演練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政策,降低社區群聚感染武漢肺炎之風險,將暫延期至7月份實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