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台資企業的衝擊,大陸國台辦、發改委等十個部委昨(15)日聯合發布通知,提出11項具體措施,涵蓋對台商減稅、減免社保費用,幫助台企復工復產,協助台商參與「新基建」。其中,鼓勵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融資,並為符合條件的科創型台資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新華社報導,包括國家發改委、國台辦、工信部、財政部、人社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十個部委,聯合印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11條舉措,包括持續幫扶台資企業復工復產、支持台資企業增資擴產、促進台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台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全面落實稅費減免政策、保障台資專案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台資中小企業發展、主動做好台資企業服務工作等具體措施。
報導指出,促進台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台資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與大陸企業共同研發、共建標準、共創品牌、共拓市場,以多種形式參與大陸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的研發、生產和建設。
對台資企業和台灣高端人才從事新型基礎設施相關的積體電路、工業軟體、信息系統等,提供與大陸企業和同胞同等待遇。繼續支持台資企業參與交通、能源、水利等傳統基礎設施建設。
「通知」第8條指出,落實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相關政策,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台資企業提供優惠的金融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融資,為符合條件的科創型台資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提供支持。鼓勵台灣金融機構把握大陸金融領域自主開放新機遇,參與兩岸金融合作。
針對大陸官方對台商提出的11條支持措施,陸委會昨晚表示,多為原則方向性內容,政府相關單位嚴肅看待,呼籲陸方應確實瞭解並解決台商因疫情所面臨的實際問題,具體落實對台商復工復產、投資及權益保障,而非口惠而實不至的政治統戰宣傳,或藉機拉攏台商協助其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