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人行道差點被機車撞 他暴怒打死騎士判關7年半
2020-05-12 12:30 聯合報 / 記者
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高血壓
示意圖/ingimage
高雄市郭姓男子出獄多月後走在
人行道上,險被傅姓騎士騎機車擦撞,雙方爆發衝突,他一氣之下推倒傅,徒手狂毆傅的練不,導致傅顱骨
骨折等送醫不治,一、二審均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郭曾因放火、公共危險等案入監服刑,前年8月出獄;他去年3月13日上午10時許走在鳳山國中旁人行道,未料差點被騎機車上人行道的傅撞到,雙方發生口角,傅動手毆打郭,郭也回擊推倒傅,導致傅頭部重擊地面,郭再握拳狂毆傅的臉部,最終送醫急救多日仍身亡。
郭否認犯行,供稱是傅舉手要毆打他時,突然臉漲紅自行倒地,他不知道傅有
高血壓病史,而他並沒有推倒傅。
法官根據證人說法及監視器畫面,認定郭跨坐傅身上出拳毆打,另法醫解剖報告也認定傅是因顱腦損傷原因致死,一、二審均不採信郭的說詞,依傷害致死罪判郭7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