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5-02 22:16

錢櫃大火 不排除傳喚練台生

【時報-台北電】錢櫃KTV林森店大火案,台北地檢署追查火警原因及相關責任發現,林森店因施工暫停營業的建議被錢櫃高層否決,案情向上發展,同時,錢櫃老闆練台生是《建築法》中規定的義務人,不排除也要傳喚練台生,釐清相關責任歸屬。 據了解,檢警根據掌握事證發現,錢櫃林森店因增加電梯工程可能有潛在危險,曾經呈報施工期間暫時停業的建議,卻遭到錢櫃高層否決,在施工期間仍繼續營業,不料因火警造成嚴重傷亡,這部分檢警認為有必要深入追查釐清責任。 釐清權責 追查經營分工 由於錢櫃在台北市有多家分店,經營結構如何分工,是釐清責任的關鍵,檢警目前掌握事證顯示,錢櫃所有分店都是直營,因此總管理處對各分店都有直接管理權,檢警將追查各分店與總公司如何在運作上畫分權責,由於練台生是錢櫃登記負責人,檢方也認定練是錢櫃有實際決定權人,對於錢櫃大火有到案說明的必要。 據了解,檢方依當年快樂頌KTV大火案,追究實際負責人的偵辦經驗,初步認為練台生是《建築法》77條規定的建築物使用人,負有同法第10條規定,是提供消防、避難等13項必要設備的義務人,同時,建築法77條之1到之4,更列舉了安全結構及合法使用的義務,包括定期的檢查消防、避難設施等,這些部分的維護義務在錢櫃的歸屬,都要由練台生說明釐清。 未來裝修 檢討消防計畫 檢方還懷疑錢櫃的消防安全檢查不實,由於消防局提供的資料,錢櫃過去2年的消防安檢都合格,甚至3月30日才通過消防安檢、4月22日還進行聯合稽查,卻在4月26日的大火中發生警鈴,灑水器失靈的情況,造成嚴重傷亡,也將就此深入了解,追查其中是否涉及弊端。 由於錢櫃KTV在變更使用施工過程,不當關閉消防安全設備,造成火災,北市建管處1日邀集消防局及建築師公會研議,未來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或用途變更,專業人員須附帶檢討是否依法提送「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給市府備查。(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張孝義、張立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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