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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5-01 17:14

我國防科技涉密人員 不得前往中港澳

我國防科技涉密人員 不得前往中港澳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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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 下午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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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台北電】中科院日前自行下架出國管制名單,多人過境香港引發外界質疑,行政院會30日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國防部軍備局副局長歐陽力行指出,修法後所有人員出國都需經核准,國防科技涉密人員不得前往中港澳。



行政院會30日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33條之1修正草案,增訂中科院人員應經中科院核准,才可以出國(境)。人員出國(境)的申請、核准條件、程序、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中科院是國家最高國防科研單位,國防部軍備局處長陳昌蔚在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中科院武器裝備的研究發展及生產製造,關係國防自主及戰力提升,在中科院服務的人員,所涉機密資訊的程度,不亞於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主管機關所屬人員。

為確保國家安全及利益,落實人員安全管控,陳昌蔚指出,確有要求中科院所屬人員出國(境)應事先申請核准必要。

國防部軍備局副局長歐陽力行則指出,未來修法後,將會是全員境管,所有人員出國都要經過核准,其中針對國防科技涉密人員都會有所限制,不得前往中港澳地區。歐陽力行說,中科院是國防科技最高產製研發單位,必須有所規範,比照國防部目前人員境管方式執行。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指出,修法完成後,中科院增加涉密人員的管制,將管制名單提供給內政部並加入境管名單,就不會出現涉密人員出境狀況。

另外,針對任職於上海東方衛視駐白宮台籍記者張經義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遭台灣政府研擬開罰,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30日表示,目前任職於中共黨政軍職務的台灣人,包括張經義在內還有86人涉嫌違法在大陸任職,相關主管機關正在查處中。

據「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公告禁止的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下同)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蘇秀慧、譚有勝/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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