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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台北電】台灣積極發展綠電,為因應2035年起有超過10萬公噸廢棄太陽光電板退役,環保署建置完整回收清除處理機制,每片太陽能板從設置到廢棄排出都需登記,片片有登記,可掌握流向。環保署強調,若任意棄置廢棄,或透過不合法管道清除處理,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環保署與經濟部能源局聯手推動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由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預繳回收清理費用,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負責進行回收,目前由「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負責回收,環保署再協助業者展開自主回收機制,可預防太陽能板遭棄置而污染環境。 她說,3月底時處理澎湖太陽光電設置場所淘汰的50片太陽光電板,當時就已示範處理第1批回收作業。 由於大規模進行太陽光電發電業者,設置時需向經濟部能源局登記每一片太陽能板序號,並繳交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費用,當太陽能板需淘汰時,也要上網登錄、按規範收集,由清除業者收運處理,目前已有3家處理廠可處理廢棄太陽能光電板,而家戶甚至露營車等少量使用者,可撥打專線電話,獲得協助處理。(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