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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台北電】雙李衝突!新光金今(29)日公告,獨立董事李勝彥在董事會中,反對李紀珠擔任新光金控下屆董事,並提出4大理由,直指李紀珠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和公司放任等不適任情事, 但經董事會針對李勝彥提案表決並未通過,因此李紀珠仍具有董事侯選人資格。 針對李勝彥提案,其他獨董有反對意見,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最後決定表決,除一名董事先行離席外,在場14位董事及獨董,13位投票同意原先的提名名單,即同意提名李紀珠為董事候選人之一,但公司亦依規定公告獨董意見。 新光金並在公告上回應三點,一是本公司認為李獨立董事(指李勝彥)反對意見所陳內容均非事實;二本案經主席慎重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採舉手表決,除李勝彥獨立董事表示反對以外,其餘13名董事一致同意依原提案名單通過。 三本公司董事會所提候選人名單,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至第5條等規範,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列入本公司第7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於法尚無不合,併此敘明。 新光金董事會28日決定第7屆董事名單,公司提名15席,併同先前1%以上大股東提出的6席,雙方名單有重複部分,即新光三越二席吳昕達、葉雲萬;新柏股份三席吳東明、洪士琪、林伯翰,但公司方面未提名進賢投資的蔡宏祥。 新光金提名15席,即除與大股東提名重複的五席名單外,另吳火獅基金會二席即吳東進、吳敏暐;吳東進基金會董事代表李紀珠;另有新勝投資一席;吳家錄保險文教基金會吳邦聲;自然人董事潘柏錚、蘇啟明;三席獨董為林美花、許永明及吳啟明。 新光金表示,兩案併陳,大股東提名方面還是有進賢投資,公司提名方面則多出新勝投資,會在「行進間整隊」,在股東會上最後決定由哪一個法人出任董事。 李勝彥因已擔任二屆獨董,這次未再提名。 新光金內部表示,李勝彥與李紀珠都有學者性格,雙方可能在某些事務的意見上,看法不同,各表意見,28日董事會上李勝彥提出反對李紀珠出任第七屆董事候選人案,會中亦有董事陸續發表意見,表示董事名單開會七天前就已送達,一切合乎程序。(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工商即時 吳美觀、彭禎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