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實力 發達集團副總裁
-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4-27 13:08
當好友遺囑執行人卻挨告 前大法官無罪確定
前大法官徐璧湖被已故女法官張仁淑的兒子陳怡之自訴變造遺囑,並在張死後用張的提款卡領錢,涉嫌偽造文書,一、二均判徐璧湖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徐璧湖是司法官第11期結業,2003年以最高法院法官身分獲前總統陳水扁提名為大法官;2016年政黨再輪替,總統蔡英文提名新任大法官前,徐璧湖是大法官審薦五人小組之一,在法界地位崇隆。
張仁淑是司法官第2期結業,資歷比徐璧湖深;1992年,張仁淑代表全國女法官向內政部登記成立「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任首屆理事長。2015年女法官協會辦大會,張仁淑以90高齡現身會場,隔年過世;法界人士指徐、張兩人過去交情非常好。
徐璧湖在法院開庭時指出,張仁淑2015年11月9日製作遺囑,邀她去家裡簽字,簽字後也有將遺囑交給張仁淑的繼承人;她與另名執行人、張仁淑的楊姓姪女持卡領錢「是根據遺囑辦事」。
一審認為,張仁淑的遺囑沒有經過加工變造,均是張的筆跡,徐璧湖、楊姓姪女有權提款,並依照遺囑辦事,判徐、楊無罪;二審駁回上訴,仍維持判2人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徐璧湖、楊女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