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6 03:28聯合報 記者邱宜君、陳婕翎、楊雅棠、羅真、簡浩正/台北報導
近來長住國外,染病後搭機返國,成為境外移入新冠肺炎病例,由政府支付醫療費用,但因雙重國籍,加上有無健保身分,引起不少批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表示,由國家負責治療費用,是怕有些感染者無法負擔,不接受治療,造成防疫破口。
立委洪孟楷昨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時指出,目前約有十三位境外移入個案,在疑有症狀情況下,搭機返台治療,引發民眾撻伐。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答詢時表示,目前並未要求回台國人上機前提供健康證明,另指揮中心以假設兩個月、三千例確診個案來計算,初步匡列六十三億治療費用。
陳時中表示,預估治療一個新冠肺炎確診本土案例,必須支付二一○萬社會成本,但如果是境外移入病例,少了疫情調查費用,成本沒這麼高。台灣疫調做得很仔細,所以成本不低,境外移入如果是直接在機場採檢確診,疫調比較單純,成本只有醫療費用,約九十萬元。
根據指揮中心資料,案三九三與案三八四是夫妻,久居美國,在美已有症狀,分別於本月十、十一日返台,被質疑特地搭機回台就醫。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確診者,相關檢驗費用、治療費用都由政府負擔,陳時中表示,此立法考量,一是限制人身自由,二是社會防疫必要,希望把感染因素減到最低。
至於珊瑚公主號七人返台四人確診,行政院長蘇貞昌說,這些人明知疫情嚴重,還要搭郵輪趴趴走,涉及「明知故犯」;陳時中表示,三名一採陰性的民眾須自費集中檢疫、檢驗費用,約五萬一千元。
陳時中疫情傳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