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4 00:24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程士華/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蘇建榮 記者黃義書/攝影
為了避免所得稅結算申報成為疫情破口,財政部長蘇建榮昨(13)日宣布,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間將「全面」延長一個月至6月30日,不限受居家隔離或檢疫者,630萬戶申報戶皆可受惠。
此外,立委詢問財政部是否可退還營業人溢付留抵營業稅,幫助企業紓困,蘇建榮表示,行政措施上可行,會從寬處理。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昨日關注報稅人潮是否造成防疫破口?蘇建榮回應,國內疫情發展尚不明朗,上周已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報告,今年所得稅申報將全面延長一個月至6月30日,各區國稅局也將做好防疫措施,呼籲臨櫃申報的納稅人保持適當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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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日前宣布八大稅目報繳期間展延,適用的對象僅包括因疫情受隔離、檢疫者;如今則是針對所得稅申報,包含個人綜合所得稅、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其申報期間一律延長一個月。不過蘇建榮也提醒,今年個人綜所稅首批退稅提前至6月30日,若民眾想成為首批退稅早鳥族,仍要在6月1日前完成綜所稅結算申報,作業時間才來得及。
安侯建業會計師陳志愷指出,根據財政部原有配套,若納稅義務人、事業負責人或受委辦報稅人員,在6月30日當天仍受隔離治療,繳稅期限應有望再通融,展延到隔離結束次日起算20天後。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昨日也在財委會上建議,財政部應援引營業稅法第39條,讓企業留抵的溢付營業稅,能退稅給企業,使營業人手中銀彈可更為充足。蘇建榮對此表示,行政措施上可行,將從寬處理。
官員表示,依現行營業稅法第39條,只有三種情形發生時,主管機關可退還溢付營業稅,包括:因銷售零稅率貨物或勞務溢付、因取得固定資產溢付、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登記而溢付;其餘情況原則上應由營業人留抵應納營業稅。
不過同條文也設有但書,因情形特殊者,可報財政部核准退稅。官員表示,初步看來,因新冠肺炎受影響的營業人,應可適用前述「特殊情形」,後續是否會以解釋令或其他方式來釋明,可再討論研議。
此外蔡壁如也建議,未分配盈餘加徵5%營所稅應予以停徵或緩課。對此蘇建榮回應,財政部對於繳稅有困難的納稅人,已提供延分期繳稅措施,最多延期一年、分期三年,未分配盈餘營所稅也同樣適用,某種程度已有緩課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