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0-04-12 20:58

雲林光電土地 標租喊停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國產署力推地上權標案的同時,光電土地標租也同步進行,但今年首批光電土地台中、雲林、嘉義、高雄四案,雲林部分臨時停標,引發關注。國產署官員表示,主因民眾占用國有地耕種、臨時申請租用,依行政程序,國產署需做審查才能招標,只好喊卡。 官員表示,雲林縣古坑鄉水碓東段1285號土地約1.4公頃,預計可設置1447峰瓩的太陽光電設備,每年售電收入上看724萬元、標租20年商機高達1.45億元,如今確定喊卡、暫緩標租。 由於古坑鄉水碓東段土地靠近石牛溪、光照良好,不少附近村民會在土地上耕種。但地方人士指出,最關鍵的是居民是種植「農作物」而非興建「建物」,如果是違法在國有地上蓋建築物,國產署可依循建物所有人提起刑事竊占土地與民事訴訟,但要找尋種植的農夫困難重重,國產署於法理上也只能設置警告牌。 過去居民從未申請過國有地租用,而擅自使用該筆土地,官員指出,根據訪查狀況,占用人至少多達五位以上,占用民眾看到土地要做為光電用地,才開始申請租用。 此種情況依程序須經過審查,國產署若確定不租給申請者,這筆1.4公頃面積的土地才能釋出做光電用途;如果要租給申請者,未來光電土地就少了一塊。(新聞來源:工商時報─林昱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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