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3-27 15:37

全國首位比丘違反居家隔離 被裁罰1萬元但分期付款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陳姓比丘因違反居家隔離,從南投搭車前往花蓮,被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的規定,遭罰1萬元,卻不服南投衛生局裁罰,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後,經過勸導,他同意先繳2000元,其餘8000元再分期付款,成為全國第一個因違反居家隔離被執行罰款的比丘。

彰化分署表示,陳姓比丘是在109年2月16日從國外回國後,原本應在位於台中市霧峰區的分寺居家隔離,但他因擔心自己的身體狀況,就自行乘車前往花蓮健康檢查,當發現檢查結果正常後,就決定留在花蓮,但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的規定,由於主守位在南投,被南投縣衛生局遭罰1萬元,但陳姓比丘認為未違反防疫規定而拒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

經執行分署不斷聯絡陳姓比丘,他終於在26日主動電話聯絡執行分署承辦人,表示如果處罰合法,他就願意繳納,分署在「防疫超前部署」及體諒陳姓比丘舟車勞頓考量下,隨即約他在當天下午2時30分,與裁處機關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員一同在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協商繳納罰款。

在協商時,陳姓比丘表示並不知道自己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因此當場對裁罰表示不服。彰化分署執行人員柔性勸導,即使他提起行政救濟也不會停止執行程序,因此建議他可以先繳納並同時提起行政救濟。陳姓比丘經過勸說後,同意先行繳納,但是他說自己的所有財產都在身上,同時就將身上的錢掏出來,總共有8000多元。

陳姓比丘希望執行分署能夠同意拿一部份錢繳納,剩下的錢讓他過活,彰化分署執行人員為避免苛刻執行所可能造成社會問題,因此同意他先繳納2千元,其餘所滯欠的8千元分4期(4個月)繳納完畢。陳當場將2000元以郵局匯款的方式繳納完畢,這是全國首次成功執行比丘違反新冠肺炎居家隔離的罰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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