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遊客
- Lv.0
0
認同0
銅幣
| 【時報-台北電】一名領有台灣身分證的女子,昨(14日)從上海搭機返台在松山機場入境,並在機場收下「居家檢疫通知書」,卻仍搭乘高鐵回高雄,遭高雄市衛生局開出舉發單,需在10天內陳述正當理由,否則最高開罰15萬元。 據向高雄市衛生局向「中央社」表示,該女子返台後未出現新冠肺炎症狀,在機場收下「居家檢疫通知書」,因通知書上有標示不可搭乘運輸交通工具,女子仍搭乘高鐵南下左營,衛生局因而對她開出舉發單。 高雄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表示,該女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並依同法第69條開罰1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女子收下舉發單後,依規定可在10內陳述正當理由,否則最高將被開罰15萬元。(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