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基金   發佈於 2020-01-15 09:55

台新6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准募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核准台新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台新六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3億元。 「台新六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台幣200億元整,其中新台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台幣100億元,由兆豐商銀擔任保管機構,以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 「台新六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3個月後,基金資產組合的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1年以上。惟因此基金有約定到期日,且為符合投資策略所需,故於基金到期日前3年內,不受前述存續期間限制。 證期局指出,「台新六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原則上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新興市場債券的總金額,均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到期日為自成立日次一營業日起屆滿6年當日,如該日為非營業日則指次一營業日。 證期局表示,「台新六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當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申購,基金成立日起即開放每營業日買回,但若在基金到期日前買回,經理公司將收取買回總額2%的買回費用,並歸入基金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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