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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08-28 07:34

疑內線 聯電洪董列被告

疑內線 聯電洪董列被告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黃瑞典、許佳佳/連線報導】 2008.08.28 03:26 am
聯電董事長洪嘉聰涉嫌在九十五年聯電財務長、弘鼎創投董事長任內,趁聯電投資茂德科技前,大量買進茂德股票,金額逾億元;金管會查核懷疑涉內線交易,檢調昨天搜索聯電,約談洪嘉聰及前聯電董事長胡國強等廿餘人。
檢方指出,昨天約談的廿多人,除洪嘉聰暫列被告,其餘都是以證人身分傳喚。此案初步清查,與聯電經營無關,應屬洪嘉聰個人行為。洪訊後因身體不適,檢方准他先返家。
對董事長洪嘉聰被列為被告,聯電昨晚發表聲明指出,搜索行動對聯電營運無重大影響,聯電的財務及投資決策一向遵守法規;對檢調行動「強烈的遺憾與無奈」。
檢調指出,聯電在九十五年七到九月間,連續九次公告買進茂德科技股票,總計購買股票張數為五十二萬六千七百五十張,金額約六十八億三千一百萬元,聯電因此成為茂德第二大股東。
這項投資案撼動半導體業,市場解讀為聯電有意藉進軍茂德董事會,重返DRAM領域。不過聯電面對外界疑問,自始至終都以看好DRAM產業前景,才有此項轉投資行動。
檢方指出,金管會查核發現,聯電投資茂德的重大訊息,公告前應只有少數高層知悉,但洪嘉聰在投資案四個月前,就先加碼買進茂德股票,交易金額上億,懷疑涉及內線交易,移由台北市調處報請竹檢指揮偵辦,剛好由承辦和艦案的檢察官陳宏兆負責。
檢調調查,聯電決定投資茂德時,是由胡國強擔任董事長,主導整個投資案,洪嘉聰當時擔任聯電財務長及轉投資的弘鼎創投公司董事長。檢調目前偵辦重點,在釐清洪嘉聰是否因為職務之便,原本就知道整個投資案,還是透過其他管道獲知這項投資重大訊息。
檢察官陳宏兆昨天下午在股市收盤後,指揮台北市調處、新竹縣市調查站人員,搜索聯電台北、新竹公司、洪嘉聰住處及弘鼎創投等五處地點,並傳喚洪嘉聰、前聯電董事長胡國強及聯電財務部人員廿餘人調查。
【2008/08/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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