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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台北電】2020年農曆春節台南市的計程車將循往例加成收費,根據台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從2020年1月20日凌晨零時起至1月29日深夜12時止,即農曆除夕前4天到大年初五,全天將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由於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春節加成功能,民眾只要依表面所示金額支付車資即可。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春節假期,市民往返外地工作地點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的機會增多,民眾利用計程車的機會也大為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府特別統一規定加價標準。 交通局強調,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僅起跳金額較平常日多出50元,即分別依平常日的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計費外,全天將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市民權益。 交通局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也籲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除下車請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均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向下列機關申訴:市民服務熱線:1999、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6-2629292或110、台南市公共運輸處:06-2230330。(新聞來源:中時 洪榮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