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12-02 17:43

搞懂勞保減額年金 怎麼領

林先生是49年次,2017年滿55歲退休時,勞保年資已經有19年,他該如何領勞保老年給付?一次請領或是年金?如果想請領勞保老年年金,聽說又可以提早領減額年金,何時可以開始領?如果要領全額年金,又是那一年才可以領?等到112年滿63歲才可以領全額年金,怎麼做最有利?是不是該等到63歲領全額年金?

 

 

51年次滿65歲請領

 

近日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明年將調高的消息,民國51年次(含),法定請領年齡都是65歲,引發不少勞工開始關注自己的勞保老年年金請領問題。尤其老年年金又有提早領的機制,加上又可能同時面臨強制加國保問題,讓勞工更是霧煞煞。

以林先生為例,他之前退休時已年滿55歲且勞保年資達19年,本來依勞保條例規定,要到2023年年滿63歲才能領勞保老年年金的全額年金,若要提前領的話,就只能領減額年金。每提前一年減給4%,最多可以提前五年,換句話說,林先生58歲就可以開始領,也就是去年就可以。

林先生沒有去年就開始領減額年金,而是打算等到他明年滿60歲才領,那就是提前三年,所以要減給12%。假設林先生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元,依規定可領到1萬1780元(4萬元×19年×1.55%=1萬1780元),但減給12%後,年金金額便減為1萬366元。如果林先生想領全額年金,也就是滿63歲才請領的話,每月勞保年金額就可領1萬1780元。

 

65歲前沒領老年給付,國保強制投保

 

但另一方面,因為65歲之前若沒有領取其他保險老年給付,都是國保的強制投保對象,林先生若是63歲才領勞保老年年金,則60到63歲當中仍是符合國保的加保資格,就可參加國保,等於投保三年,可以到65歲時,請領國保老年年金。

另外法令也規定,已領勞保年金的人,國保老年年金只能領沒有加計保證金額的B式老年年金。因此,林先生在65歲時可每月領國保老年年金713元(以國保月投保金額1萬8282元計算,即1萬8282元×3年×1.3%=713元)。

也就是說,林先生從63歲起每月可領1萬1780元勞保老年年金,到65歲每月還可請領713元的國保老年年金。兩者合計1萬2493元。

當然,林先生也可以選擇領勞保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以林先生退保時已有19年年資,換算可請領23個月(前15年年資,一年一個月,第16年年資起,一年兩個月,19年年資總計可領23個月),以4萬元投保薪資,共可領92萬元(23月×4萬元=92萬元)的老年給付。

也就是說,林先生的勞保老年給付可以選領一次請領的老年給付,也可以選擇在58-63歲之間任何時間開始領勞保老年年金,個人如何選擇,應視個人需求與狀況而定。

 

請領年齡前不幸去世 仍能一次請領

 

雖然勞保老年給付選擇年金比一次領划算,但是請領老年年金有法定年齡規定,很多勞工擔心,如果在達到請領年齡前不幸先走了,是不是勞保老年給付就泡湯了?以林先生為例,他如果想等到年滿63歲再請領全額老年年金,卻來不及領年金就身故,應該怎麼辦?

 

可領遺屬年金給付

或一次領老年給付

 

勞保局表示,林先生萬一在55歲到63歲當中不幸身故的話,雖然已經退勞保,但勞保條例第63條之1特別規定:「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第58條第2項各款所定之條件,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其符合前條第2項規定之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前項被保險人於本條例97年7月17日修正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其遺屬除得依前項規定請領年金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也就是說,萬一林先生在55歲退勞保到63歲領老年年金前身故的話,符合勞保條例第63條之1上述規定,他的遺屬還可請領遺屬年金,也可選擇一次請領林先生的老年給付。若是遺屬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以林先生退保時已有19年年資,換算可請領23個月,以4萬元投保薪資,共可領92萬元(23月×4萬元=92萬元)的老年給付。

 

勞保、國保遺屬年金只能二擇一

 

此外,林先生後來加了國保,如果是在國保加保期間身故,還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五個月的國保喪葬給付。而因為遺屬選擇一次請領林先生的勞保老年給付,另外可以再由合格遺屬請領國保的遺屬年金。不過如果遺屬選擇請領勞保遺屬年金,就不能再請領國保遺屬年金(同時符合勞保、國保遺屬年金請領條件,只能擇一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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