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9-11-15 09:54

違法取得個資等6缺失,富邦人壽挨罰480萬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去年針對富邦人壽辦理金檢,共發現有6大缺失,依違反保險法規定裁罰480萬元及8項糾正。其中,以旗下多家業務單位以人頭公司名義,透過人力銀行管道違法取得2萬多筆求職者個資的疏失最重,單項即遭裁罰180萬元。 保險局指出,富邦人壽2016~2018年間招募業務員時,多家業務單位在人力銀行以其他公司名義,違法取得2萬多筆對保險業隱藏履歷的求職者個資,直至遭申訴才爆發。雖然公司當時已懲處,但後續未制定有效控管制度抑止不當增員行為,對此裁罰180萬元。 其次,富邦人壽辦理房屋貸款徵信作業時,未確認貸款實際用途,出現客戶以購買或修繕房屋名義貸款,卻用於購買大額躉繳保單情事。同時,對於客戶以貸款購買投資型保單,核保時亦未詳細評估妥適性及風險,此缺失遭裁罰120萬元。 此外,富邦人壽對銷售保單的銀行及旗下業務員,未將出現疏失情況納入考核。辦理法人保單變更作業未建立妥適檢核措施,有法人已解散登記仍准予變動。而法人以員工退休或留才為由辦理投保,未留存足夠文件或審查紀錄,三者均遭裁罰60萬元。 最後,富邦人壽針對投資性不動產風險控管作業、行動投保作業控管措施、利害關係人交易對象建檔作業、理賠作業、網路投保核保作業、不動產投資地上權開發分析評估作業、辦理客戶職業建檔作業及新契約電訪作業等缺失事項,金管會共核處8項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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