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yahoo.com/Yahoo奇摩(綜合報導) 2019年10月29日 上午7:49 親情真可用金錢來衡量嗎?陳姓婦人要求女兒返還支助留學250萬、回國後買機車與定存30萬,以及為她投保3張儲蓄險50多萬,總計340多萬,但女兒反駁是媽媽自願支助與贈與,法官審理認為女兒說的有理,且保險也無陳婦出資證據,雙方並無借貸關係,最後判決女兒不必還錢!

示意圖。(Yahoo新聞)據《自由》報導,陳婦表示女兒2006年赴英國讀碩士、回國後買機車、2015年買房、投保3張儲蓄險等費用,總計340多萬都是由她出錢,現在女兒已有工作應償還借款,但女兒反駁是媽媽自願支助與贈與,兩人並無借貸關係!法官審理認定陳婦匯30萬幫女兒買房,女兒並沒有開口借,雙方自然無借貸關係屬贈與,且支助留學250萬逾11年未催討也有違常理,至於機車則是援助女兒生活所需,保險也無陳婦出資證據,最後駁回陳婦訴訟,判決女兒不必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