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10-15 13:18

修民法 挺青年」陣線成立,促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

修民法 挺青年」陣線成立,促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
【時報-台北電】現行《民法》認定滿20歲才屬成年,與《刑法》規定滿18歲即須負完全責任能力顯有落差,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大學生會等團體組成的「修民法 挺青年」陣線於今天成立,力推朝野應盡速審議《民法》修正案,將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 「修民法 挺青年」陣線發言人葉大華今表示,《民法》修正案已經在立法院躺了3年,造成57萬多名18至20歲的青年,因法律認定20歲才有完全行為能力,無法自行辦手機、申請學貸、組成人民團體、開公司接受補助等。問題是,依《刑法》規定,年滿18歲就可結婚、需繳稅,並負完全刑事責任,明顯權責不符。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何蔚慈舉例表示,現在年輕人只要滿18歲就可以買菸酒,但若要在免稅店買菸酒卻要滿20歲,標準不一,令人無所適從,《民法》與《刑法》的成年標準有必要一致。 何蔚慈更說,太魯閣國家公園18歲就能當領隊,雪霸與玉山國家公園卻要20歲才能當領隊,「到底要什麼時候才能終結這種怪現象?」 根據調查,目前包括日本、英國、法國等國家已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因此葉大華說,《民法》應從權責相符的立場修正,讓法律更貼近真實面,因此朝野應盡速審議修法,讓台灣的青少年能隨國際潮流,享有權責相符的公民權。(新聞來源:中時 朱真楷)
【時報-台北電】現行《民法》認定滿20歲才屬成年,與《刑法》規定滿18歲即須負完全責任能力顯有落差,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大學生會等團體組成的「修民法 挺青年」陣線於今天成立,力推朝野應盡速審議《民法》修正案,將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 「修民法 挺青年」陣線發言人葉大華今表示,《民法》修正案已經在立法院躺了3年,造成57萬多名18至20歲的青年,因法律認定20歲才有完全行為能力,無法自行辦手機、申請學貸、組成人民團體、開公司接受補助等。問題是,依《刑法》規定,年滿18歲就可結婚、需繳稅,並負完全刑事責任,明顯權責不符。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何蔚慈舉例表示,現在年輕人只要滿18歲就可以買菸酒,但若要在免稅店買菸酒卻要滿20歲,標準不一,令人無所適從,《民法》與《刑法》的成年標準有必要一致。 何蔚慈更說,太魯閣國家公園18歲就能當領隊,雪霸與玉山國家公園卻要20歲才能當領隊,「到底要什麼時候才能終結這種怪現象?」 根據調查,目前包括日本、英國、法國等國家已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因此葉大華說,《民法》應從權責相符的立場修正,讓法律更貼近真實面,因此朝野應盡速審議修法,讓台灣的青少年能隨國際潮流,享有權責相符的公民權。(新聞來源:中時 朱真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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