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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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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8-30 09:37
韓爆消費糾紛,國內可申訴
韓爆消費糾紛,國內可申訴
【時報-台北電】買韓貨將更有保障!行政院消保處昨日與韓國消費者院簽署「台韓消費者保護瞭解備忘錄」,也是我國第一個跨境消費保護備忘錄,如果台灣消費者在韓國消費衍生爭議案件,可以透過行政院消保處轉請韓國相關權責單位協調處理,使消費權益得以獲得進一步保障。據觀光局統計,去年我國赴韓國旅客人數突破百萬,與此同時韓國赴台灣旅客也超過一百萬人,隨之而來消費爭議也增加,但過去受限於司法管轄權等因素,即使在韓國發生消費爭議,回到台灣往往投訴無門,或韓國旅客在台灣發生爭議也難以求償。消保處表示,韓國消費者院為該國專責消費者保護業務機構,消費者院具有調解職權,調解程序係由該院所屬的消費糾紛調解委員會召開,經該委員會所作成調解決定,其效力與法院判決效力相同,具有準司法機關性質。消保處參議陳加昇表示,一般消費者不可能因為消費爭議就又重回韓國,即使返回也因語言等問題無法順利溝通,透過簽署備忘錄,只要事證夠明確,消費者就能有保障。同理,如果未來韓國旅客在台灣發生消費爭議也可以向韓國消費者院申訴,消保處也會受理。至於消費形式有限制嗎?陳加昇說,消費者在韓國旅遊實體交易或透過電子商務等方式交易,只要符合B To C(企業直接與消費者交易)的消費關係,都可以提出申訴。消保處建議,民眾若有申訴需要,可以書面郵寄、傳真或以電郵傳送消保轉介處理。(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林良齊/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