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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靓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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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8-22 07:47
爆卦散布「地震讓松仁路裂開」假消息 2網友遭法辦
爆卦散布「地震讓松仁路裂開」假消息 2網友遭法辦
花蓮縣上個月發生芮氏規模6.1強震,台北市也劇烈搖晃。當時有人上傳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的照片,聲稱路面在地震後裂開,引發民眾恐慌;不過,台北市政府經查證後立即澄清只是修補路面的瀝青灑出,證實是虛驚一場,而當時散播假消息的男子今(5)日則被移送法辦,最高可處3萬元罰金。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指出,地震當天下午13時23分,網路論壇PTT上有網友發表一則標題為「爆卦_馬路裂開了」的文章,經後續清查,發現這篇文章是由台中市一名賴姓女網友所發表,不過賴女向警方表示,自己並非照片拍攝者,只有在LINE群組轉貼相關內容。
檢警再追查照片原始來源,發現照片的拍攝者是台北一名任職於科技公司的王姓員工。王男到案後喊冤,稱自己沒有惡意,只是感覺像地裂,在公司樓上拍攝相片後發送到LINE群組中,沒想到短時間竟被大量轉傳,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
電偵大隊表示,王姓男子未經查證,就將不實圖文以LINE群組散布,賴姓女網友在未經查證下就把圖文張貼在PTT,兩者行為均導致假消息快速散布,刑事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涉及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將網友移由轄區警局報請法院裁處中。警方也呼籲民眾,在刊登任何重大訊息及轉貼來路不明文章前,務必先行查證後再發表,以避免觸法。
法律教室:
在這個知識爆炸的年代,因智慧型手機及社群軟體的發達,讓各式各樣的資訊皆可毫無阻礙地快速流通,其中又以Facebook、LINE、PTT等平台的訊息傳遞最快。近年來,「假訊息」的議題沸沸揚揚並引起許多人關注。舉例來說,截至108年底,光是LINE在台灣就擁有2100萬用戶,其滲透度高加上訊息轉發容易,已成為假訊息散布的溫床。
我國憲法雖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也並非無限上綱,其言論若侵害他人,法律皆有相關規範予以限制與處罰。例如:針對「特定人」散布之不實言論,恐構成刑法誹謗罪;針對「不特定」公眾散布與公共安全相關的不實謠言,引發社會上一般人的惶恐,且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若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的方式,恐嚇公眾,導致危害於公共安全,恐構成刑法恐嚇公眾罪。
新聞中,王男與賴女在未經查證的狀況下散佈地震裂痕照,違反的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五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所謂「散佈」,指的是散發傳布於公眾之意;所謂「謠言」,指的是自己或他人揑造、扭曲、纂改或虛構全部或部分可證明為不實的訊息。而要構成本罪,行為人必須同時滿足下列要件:
1.明知為不實或有未經查證之事實,散發傳布於公眾之目的。
2.以語言或文字等意思表示將該不實事實捏造以謠言呈現,再以語言或文字等傳播方式將該謠言散發傳布於公眾。
3.該散佈謠言之內容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
王男在花蓮大地震後,拍攝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影像,稱松仁路馬路裂開(後經證實僅是柏油外洩)並上傳通訊軟體LINE群組,針對此件個案,法院審酌的關鍵點應是在於王男是否有盡「查證義務」。
王男在自己公司俯拍松仁路,表示王男與該路段距離並不遠,要確認馬路是否真的裂開應並非難事,但王男僅因「從空中看起來像裂開」、拍攝後未至現場查證,隨即將照片上傳至LINE的多人群組,並以文字註記「松仁路馬路裂開」等語,隨後再被賴女上傳至PTT,經由網路讓假訊息迅速散布,並造成公眾的恐慌。
值得一提的是,對比在現場的王男難有更高的查證義務,賴女並不在現場、新聞中亦未針對其他情狀多做詳述,筆者認為,如果賴女當下有向拍攝者詢問(確認)該訊息是否為真,法院可能會就賴女的查證義務給予較大的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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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民眾,在刊登任何重大訊息及轉貼來路不明文章前,務必先行查證後再發表,以避免觸法。
來源:聯晟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