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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8-14 07:13

群聯禿鷹案明星調查官圖利股市炒手 最高院發回更審

1355155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2019年8月13日 下午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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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楊肇忠利用LINE饅頭人「摸頭吐舌冒汗」 貼圖洩漏搜索情資給股市炒手鄧福鈞。資料照,記者王宏舜/攝影、取自LINE官網
調查局調查官楊肇忠捲入群聯股市禿鷹案,檢方依圖利、洩密及證交法等罪起訴楊肇忠及炒手鄧福鈞,一審判楊3年2月徒刑、犯罪所得1500元沒收,鄧2年徒刑、1104萬元沒收;二審改依圖利罪判楊1年6月徒刑,緩刑2年,洩密部分處得易科罰金的6月之刑;鄧犯內線交易,判1年6月徒刑,但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原審於審判期日並未命楊肇忠等陳述上訴要旨,無從認明本件上訴範圍,原審踐行的訴訟程序違背法令。另原判決既認定楊肇忠以現股買進中信金控公司股票及交易元大MSCI金融部分,並不構成內線交易,卻又以此合法行為佐忠楊肇忠有內線交易長虹建設公司股票之犯意,不無證據上理由矛盾之違法。
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就鄧福鈞內線交易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犯罪所得1104萬元沒收部分,疏未依最新修正後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7項規定,查明鄧福鈞犯罪所得是否有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之情形,逕以修正前之規定宣告沒收,有調查未盡及理由欠備之違誤。
楊肇忠2011年起頻繁買賣股票,但虧損連連,因交割帳戶存款不足,常向親友調錢,累計股票交易虧損達1千多萬元。台大商學研究所畢業的鄧福鈞長年投入股市、進行股票交易,多次因股票交易案件遭檢調調查、偵辦。楊肇忠向鄧福鈞約借110 萬元支應交割股款、債務清償,且未提供任何擔保。
新竹地檢署偵辦群聯電子公司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前年8月5日下午前往群聯公司等處搜索,但當日執行搜索前,群聯股票及認售權證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檢調懷疑有偵查中洩密導致股市禿鷹情事。檢調發現楊欠鄧110萬元,擔心還款無著落,當他被檢方指派支援群聯假帳案勤務、參加專案勤前會議時,傳LINE給鄧男說「不要碰IC設計」。
鄧一開始還一頭霧水,問楊是否指的是「不要碰聯?」、「不要碰群?」,楊回「不方便說」。鄧追問「不要碰群聯?」楊回傳「右手摸後腦袋吐舌頭冒汗」的LINE饅頭人貼圖,暗示鄧不要碰群聯股票。
鄧掌握檢調搜索群聯的內線消息後,2016年8月5日以融券放空群聯170張股票,隔天凌晨群聯發布遭檢調調查的重大訊息;鄧在重大訊息曝光後4天,將融券回補,獲利1104萬元。楊另在6月支援特偵組偵辦中信金控專案 ,執行專案前,以融券賣出1張長虹公司股票,後來再融資買進,當沖獲利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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