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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6-19 05:53
星二代縱火涉公共危險 法院重判1年1月
1346397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2019年6月18日 下午2:12
資深藝人康龍的兒子鄭維仁因毒品案入監服刑,去年11月出獄,未料他今年3月又在自家公寓騎樓縱火,且燒壞鄰居的機車。他事後坦承犯行,康龍也帶他賠償鄰居損失,但法院審酌他甫出獄又犯罪,構成累犯,今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1月。
康龍(本名鄭啟鎮)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住家,去年1月疑因使用電暖器引發火警,妻子因此傷重過世,自己也插管住院數日才康復,未料事隔1年多又被縱火,縱火的還是自己兒子。
檢警調查,鄭男有毒品前科。事發當時,他點火燒機車手把的擋風套,曾有人出聲制止,但他沒有理會,神情恍惚、步伐搖晃,默默離開現場,被員警找到時,人就呆坐在樓梯間;他應訊時供詞反覆,一下承認有燒機車,一下又否認犯行,但因為旁人指證歷歷,加上他身上搜出打火機,右手還有煙燻痕跡,成為檢方起訴的依據。
審理時,鄭維仁坦承犯行,其父康龍也替他賠償鄰居損失,獲鄰居撤告,但法院審酌他僅出獄4個月又再犯縱火案,顯見惡性非低,因此依法加重其刑,量刑1年1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