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6-05 16:21

就業安定基金計畫缺失,監委促勞動部檢討

【時報-台北電】雇主聘僱外國人時需繳納就業安定基金,作為促進國民就業、外國人聘僱管理費用。監委陳小紅日前申請調查中央與地方政府就業安定基金執行的勞動政策,經過半年調查,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5)天審查通過該報告,促請勞動部檢討。 監委陳小紅表示,就業安定基金將編列預算金額達5千萬以上的計畫,以及經開會審核確認屬重大政策和計畫方案,列為重要計畫並審慎管考的作為,誠屬必要;惟近年來重要計畫金額的占比呈現下降態勢,允宜檢討其緣由。 調查報告指出,對於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各地方政府部分,現行各地方政府於地方經費分配比率中可編列經費額度,以其前1年平均勞動力、失業及外籍勞工等人數所占比率加權計算,此是否足以因應各縣市產業結構或就業人力結構差異,宜再深入審視。 陳小紅表示,歷年來就業安定基金委託的研究計畫,調查後發現多具成效,「惟仍有13件的委託研究計畫僅供存參」,允宜檢討原因。她質疑,對於特殊重大或影響層面較廣的勞工相關制度的研究或評估,一年的時間是否充足?委託研究計畫對象重複性高,似難容更多元觀點。 該份報告也顯示,政府藉由就業安定費的3K5級制與Extra制解決傳統產業面臨勞動力短缺,據統計,採用該制度的外籍勞工人數逐年增加,尤其在五缺壓力,陸美貿易戰後,不少擬回台投資台商可能沿用此制度,要求主管機關應持續留意該等外籍勞工會否不當侵蝕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 調查也發現,勞發署人力資源明顯不足,應該儘速謀求解決,以免影響中央勞動政策的規畫品質及推動成效。(新聞來源:中時 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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