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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8-04 22:47
法國巴黎人壽:銀行保險 三贏
■蔡穎青■
法國巴黎人壽總經理黃旗興表示,在很多國家銀行保險業務是從保障型開始做起,而非投資及儲蓄型商品,但在台灣很有趣,銀行保險的業務是從投資型產品開始熱賣,進而造成一股熱潮,市佔率快速提升到六成,所以在台灣,銀行保險往往被當成財富管理,偏向資產較高族群,較少關注在保障型商品,使得銀行保險的發展相對受到限制。
依據新的法規,銀行內部須設立類似信託部的保險經紀部或保險代理部,黃旗興認為這種做法可以改善銀行保險的定位,而將銀行保險視為銀行的業務中心之一(如同個人金融部、信用卡部),並可主導銀行保險的推廣及發展,以滿足銀行不同客戶群的需求,同時使銀行整體業務線更加豐富完備。加上以銀行與保險公司為主體,二方架構的運作模式下,減少中介機構可以減少一些成本,因而可以將更多利益回饋消費者。
黃旗興說明,如果銀行的服務除了存款還加上保險,必會提昇消費者對銀行的忠誠度,對業者來說是樂觀其成的,與其他通路比較,銀行保險除了可以降低營運成本,最重要的部份,是保險跟銀行商品能相互結合,銀行可以依照現行業務區分路線,如房貸在貸款時就產生保險的需求,定存業務也可以透過有效規劃長期資金的配置,獲取較高的利息,對財富管理等資產較高族群,也可以做退休、大保單、稅務規劃、資產配置等介紹,至於外滙的客戶,可以推薦外幣保單,旅平險等,他補充,銀行保險甚至可以更積極,依照銀行不同客戶群設計不同的保險商品。
除此之外,黃旗興指出,銀行保險在歐洲是發展成熟的,例如在法國,如果消費者去申請保管箱,保險業者針對保管箱也配帶一個保險,使保管箱成為更有保障的保管箱,而民眾透過信用卡購買商品如果出現價格上差額,保險也會理賠,以歐洲多元化的保險商品來說,台灣還有很多客戶的需求並未在銀行端得到滿足,相信在未來,有更多的保險商品值得開發。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歐洲很多保障型商品是團體保險,而在台灣,團體保險的定義是較狹隘的,因而需要主管機關在團保範圍上更多鬆綁,使台灣消費者對於這種負擔得起的保險(團保)可以有更多的選擇。
他也補充,因為銀行被高度監理,在銀行買保險是有其一定的保障,客戶因此信任銀行,銀行也可以找優質的保險公司合作,幫消費者做好把關的動作,共創民眾、銀行、保險業者三贏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