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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8-04 22:46
彭金隆:銀行保險新制 勢不可擋
■蔡穎青■
實踐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彭金隆表示,從理論面觀察,銀行為何成為銷售保險的重要通路,主要是因為銀行與保險公司間存在有兩個「差距」,一個是「信任差距」另一個是「資訊差距」,一般消費者對銀行的信任大於保險公司,這個信任差距越大,相對來說銀行就越有銷售的優勢,此外銀行掌握的客戶財富與金流資訊遠多於保險公司,這個資訊差距讓銀行享有進一步的銷售優勢,例如銀行理專可以知道客戶的財產現況,銀行員工在看客戶資料時是行員,銷售保險時化身為保險員,雙重身份占盡先機,依此量身訂作提出建議,客戶通常難拒絕,但反過來說保險公司完全沒有這樣的優勢。以上兩項是銀行保險發展主要的優勢。
針對這一點,同時擔任實踐大學銀行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的彭金隆強調,就是因為銀行具有這兩項差距優勢,銀行更要注意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與社會責任,當銀行得到客戶最多的信任,所以應負更大的銷售責任,當可以得到更多資訊,更要善盡保護客戶的資訊的責任。因此他認為金管會這次預計修訂法規,要求銀行設立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部門從事銀行保險業務,直接負起所有銷售通路上的責任,更要求銀行必須負擔揭露從事保險銷售上利益衝突的義務,從此點看來,銀行保險業務積極的發展,對消費者而言絕對是正面且強化服務,也將全面改寫銀行保險的經營風貌。
此外,他指出,這樣監理架構的改變,銀行不再以轉投資保經代公司方式進行銀行保險,對現況會有幾個重要的影響,從稅賦的影響面來說,保代是要繳5%營業稅,但銀行納入保險單位後,若照現有的認定方法,可以比照銀行業務收入繳交營業稅,銀行可以大幅降低實質稅賦。對保險公司而言,從原先的三角交易,轉為保險公司只要對銀行交易,交易更有效率成本也會下降,對消費者而言,銀行保險納入銀行正式部門,監理強度會增加,消費者權益將更有保障,因此對保險業者、銀行及消費者來說是三贏,但改制後最大的問題是現有銀行保代如何轉型,這一點對於金控影響較小,保代可以轉型支援銀行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對於非金控的銀行影響會較大,但因這是屬於業者組織架構改革,對消費而言並不會有很大的影響。
彭金隆補充,至於銀行保險銷售的產品策略應該是如何發展,他認為從銀行的通路來看,正確的銀行保險商品策略應開是先「固本」後再求「進取」,所謂固本策略是要強化銀行原有的優勢商品,可朝三種產品發展,如發展與銀行業務充分互補的商品(如房貸壽險與火險等保障型產品)、第二類是與銀行商品與通路相容或相似的產品(例如的儲蓄險及投資型保單)以及簡單標準化的產品。但銀行保險業務未來的趨勢,因為市場競爭及消費者需求,必定朝向多元化商品發展,因此固本後可以採取逐步進取策略,進入其他傳統保障型保險商品,這未來會有很大的空間可以發揮,但因為以往保險專業不足及通路特性限制,銀行害怕這類服務密集的保險產品,但消費者很多需求在目前銀行的保險專業並無法滿足,以客戶的觀點需更多樣化,所以建議未來銀行保險業務應從多元及客制化服務逐步轉型,其中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加強銀行的保險專業教育。
他也指出,有關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方面,消費者需要監理架構的改變,台灣過去很多法規並不是很完備,造成銀行保險是配角,相信在改革後對金融產業是更積極正面的影響,未來銀行保險地位必定會提高,若能與財富管理地位相等,對台灣保險市場的活絡必定會有更大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