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基金   發佈於 2019-03-19 10:06

台新優先順位資產抵押高收債基金,准募

基金》台新優先順位資產抵押高收債基金,准募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核准台新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台新優先順位資產抵押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台幣200億元整,其中新台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台幣100億元。「台新優先順位資產抵押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由台銀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各等值新台幣50億元)計價發行,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億元。證期局指出,「台新優先順位資產抵押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整體資產組合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1年以上。原則上,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優先擔保債券、外國有價證券、高收益債券的總金額,三者均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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