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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2-20 07:40
傅崐萁遭爆開25標案給記者當輿情員
1318720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18年12月19日 下午12:35
媒體報導前花蓮縣縣長傅崐萁任內開出25個採購案,由當地記者得標,用公帑找記者當「輿情員」,影響媒體報導縣府新聞方式;花蓮縣政府今天表示,「這是合法採購程序」。
民主進步黨立委段宜康今天也對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內釋出數個採購案,全由在地記者得標的議題提出質詢,他今天公布得標金額與媒體名單,希望監察院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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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中央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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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標案的媒體,包括東森、台視、中視、三立、年代、民視、TVBS、中天、客家電視台、原視、更生日報與聯合報等。其中客家電視台記者已經辭職,客台也表示涉及此事深感遺憾。
今天出刊的鏡週刊報導,去年底開始,花縣府共釋出25個「縣政宣導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標案金額從新台幣14萬元到28萬餘元不等,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得標,記者只須回繳縣長施政文章、影音即可。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重要幕僚、前花蓮縣政府副祕書長謝公秉受訪時說,他當時的構想是希望記者幫忙私下蒐集輿情;後來也有花蓮縣議員在花蓮縣議會質詢這件事,應該沒有違法問題。
根據週刊報導,這些標案採限制性招標,決標日期分兩批,第一批介於去年10月25日到11月15日,每案從14萬到17.6萬元不等,履約期限到去年12月31日;第二批今年1月11日到23日決標,每案金額28萬到28.3萬元不等,履約期限到今年6月30日。
不少記者連續兩批都得標,在短短7、8個月內,單一個記者最多可從縣府獲得45.9萬元。
根據報導,文字記者第一批約2個月繳6篇「施政文章」、照片30張,另要交3份「成果報告」,第二批半年繳18篇、照片60張,每篇約1500到2000字間、含圖表;電視記者被要求拍攝機關各項施政、重大活動及行銷活動等影片,第一批交3片,第二批交6片,每片須10分鐘以上。
週刊報導指出,在確認得標前,花蓮縣府官員會分批約記者到辦公室議價,「只要是30萬元以內,都可以議價!」據報導,一名地方記者表示,縣府官員找他談了至少2次,去年底談的約15萬元、今年初那次則約28萬元;官員還特別強調,「這些都不用在媒體刊登,只要燒成一片光碟就好。」
這兩批標案分別在去年底及今年初決標,但特別的是,標案卻遲至今年10月才公開上網,為何會拖了這麼久?
花蓮縣政府秘書李旭寧說,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團隊上任後,發現106、107年連續2年度標案早就結案,依法應在結案30天內上網公告卻未上網,「被壓住」,直到長蔡碧仲團隊上任,新任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謝明宏主動主動報告並上網公布。
謝明宏受訪說,他在9月底發現這一批採購案未完成最後的登錄上網手續,找承辦人員了解後,依作業程序上網公告。
此外,鏡週刊也報導,取得傅崐萁重要幕僚、時任花蓮縣政府副祕書長謝公秉去年底與記者對談錄音檔,謝公秉以傅崐萁將卸任為由,開出每月新台幣5萬元報酬,希望記者幫忙私下蒐集輿情,不用寫成報導,只要每月回繳一篇分析採訪,協助傅崐萁「真實掌握」地方脈動即可。
截至發稿時,未能聯繫上蔡碧仲;記者也試圖以電話、簡訊方式聯繫花蓮縣長當選人徐榛蔚上任後是否繼續這樣的採購案,但仍無法取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