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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1-25 10:17

狀況頻傳!蓋錯市長票情急撕毀 公投票10張全撕可罰5萬

1315425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18年11月24日 上午10:53
九合一選舉投票日選票撕毀事件頻傳,台北市警察局社子派出所上午8時45分獲報,轄內社子國小投票所發生有名婦人因排隊投票過久,不耐久候便將選票棄置一旁桌上離去,經選務人員隨後上前查看,才發現公投票上一角遭撕破。警方接獲選務單位通報後,目前正循線追蹤婦人,希望盡快釐清選票破損原因,再進行後續相關處置。
台北市私立衛理幼兒園投票所上午9時許,因有一名50多歲女性民眾蓋錯市長票,擔心投入選箱後變成有效票,一時情急不知如何處理便將選票撕毀,被現場選務人員發現、處理,隨後通報警方到場協處。內湖區台北市網球中心投票所上午10時10分有名41歲王姓女民眾因趕時間無法排隊等投票,現場和選務人員起爭執,一時氣憤便撕毀公投票,將函請台北市選委會認定。
台中市大雅區三和國小投開票所則有1名女子撕毀公投票;新社區馬力埔社區活動中心,有1名民眾私自將里長選票夾帶出場;東區有民眾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
嘉義縣截至中午,發生2起撕毀選票及1起攜出選票事件,選監人員初步認定均非故意,分別被依廢票、已領未投方式處理。
彰化員林市有男子疑似因不滿等待時間太長,要把已領取的公投票交還給選務人員被拒,一氣之下將10張公投票全部撕毀,被維持秩序的員警帶到派出所。
在員林市育英國小投票的陳男說,他從領票到投完票花了一個多小時;他發現,很多人選舉票和公投票都領取,不過圈選公投票的圈票處只有一處,加上很多長輩投公投票花了很多時間,才會拖長投票的時間。
對於民眾撕破公投票的事件頻傳,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民眾對於公投可以領了不圈選、不領不投,甚至部分領也可以,但不得將公投票撕毀或攜帶出去,否則將違反公民投票法。
屏東縣截至今天下午1時發生2起撕毀選票案件,佳冬鄉大同村活動中心投開票所,一名民眾不耐久候,撕毀10張公投票;東港新勝里神農宮投開票所一名男子撕毀里長選票。
公投法第41條規定,將領得的公投票攜出場外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五千元以下罰金;第44條則規定,將公投票或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的公投票者,處新台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實際違規案件數,陳朝建表示,今天以處理選務為優先,違規案件數由警察局協助統計,但今天會先處理選務。
陳朝建也提醒,投票至下午4時截止,但投票時間截止前已經到場排隊的選舉人、投票權人仍可投票,下午4時一到,也會指派警衛或其他工作人員站於隊末,作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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