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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1-10 15:25

被指「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彭文正告輸台大教授 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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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信╱台北報導
2018年11月10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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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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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不滿台大新聞研究所前所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洪貞玲,在臉書PO文,指他「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致社會大眾認為他圖謀私利、私德有缺,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並要求道歉。案經最高法院審結,認定洪的言論未逾越合理範圍,判決彭敗訴定讞。
彭文正政治色彩鮮明備受爭議。他曾公開誇大渲染,自稱審理過扁案的法官主動找他透露祕辛,後來遭否認;他也力挺貪汙遭判刑定讞的郭瑤琪,被質疑干預司法。
3年前洪貞玲臉書貼文「我的前同事因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的電視名嘴彭文正」,彭認為洪女的言論指稱他違法兼職,致他的名譽受損,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00萬,並要求在《中國時報》等四報及在他臉書刊登道歉聲明。
洪女表示,彭男主持電視節目期間,每周在校外兼職時數超過8小時,又沒事先報請校方核准,屢被檢舉和討論,她引用大眾對「彭文正兼職事件」的報導與評論,沒有散布不實事項侵害名譽的意圖。
一、二審都認定,洪女言論縱有過度簡化事實,但並非全然無憑而有未盡合理查證的義務,她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為善意評論,並非損害彭的名譽為目的,判洪女免賠及道歉,彭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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