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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1-10 15:12
最有感司改! 勞動事件法擬1年後上路
1313503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18年11月10日 上午6:56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動事件法,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此法被譽為「最有感司改」,預計總統公布後一年上路。民事廳長李國增指出,即便公司沒有工會,或是喪失公司工會會員資格的退休、離職員工,也能藉區域性或全國性工會聯合組織協助訴訟。
呂太郎表示,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去年六月司法院就成立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草案制定委員會,昨天通過的勞動事件法共五十三條條文。
司法院指出,本法在制定時,因攸關勞工權益,朝野幾乎都支持,唯有「輔佐人」較有爭議。
未來勞工起訴或被訴,得由工會選派適當人員擔任輔佐人,因為有的企業工會較弱,因此法條不限於所屬工會,例如職業工會也可以代為「出頭」。
李國增舉例,像外籍移工可能沒有工會、也不知道門路,可以請一些基金會協助,但基金會不能收取報酬、變相行使律師職務。員工若遭資方開除,勞方提定暫時狀態而法官裁准時,如有提供勞務,即便到最後訴訟打輸了,也不用退還這段期間的薪資所得。
法界人士指出,過去如RCA案因涉及複雜的鑑定、加上勞工舉證責任問題,讓官司一打就是幾十年,新法可望大幅減少勞工打官司負擔;不過,如果遇到複雜案件,恐怕仍不是一、兩年就能三審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