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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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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1-07 09:24
美法院宣判,高通必須授權對手
【時報-記者柯婉琇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法院周二宣布初步判決,裁定高通必須將部分技術授權給英特爾等競爭對手。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在2017年初向高通提起反托拉斯訴訟,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周二做出初步裁定,高通必須將部分涉及數據機晶片的專利授權給其他晶片公司。在高通和FTC尋求和解之際,雙方上個月共同向該法官提出延後至多30日做出裁決的聲請,但該法官已於周二駁回這項動議。目前尚不清楚這項初判是否將影響高通和FTC的和解協商。周二盤後高通股價小跌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