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9 05:45

大陸六大航空來台 可望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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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六大航空來台 可望過關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09.07.29 02:23 am
經濟部投審會今(29)日將在委員會議中首度審議「陸資來台」案,據瞭解,包括南方航空、東方航空、廈門航空、海南航空等六家大陸航空公司申請來台設立分公司案,全數排入議程候審,過關機會相當濃厚。
今天投審會除了審議陸資來台案、國人赴大陸投資案外,也包括了渣打、花旗兩家外資銀行,為符合金管會有關資本適足率提出的增資案,預計可為外人直接投資帶來200多億元的活水。
政府6月底公布陸資來台辦法,7月初,六家已在台灣設立辦事處的大陸航空業者,就開始陸續送件,儘管南航拔得頭籌,成為首家送件業者,不過,考量六家業者送件時間相近,加上性質差距不遠,投審會仍排入同一場次審議。
六家送件業者除了南航、東航、廈航、海航外,還包括上海航空和中國國際航空,六家業者都是申請在台成立分公司,有些航空公司因為較早送件,幾天前已排入議程,但也有業者是在這一、兩天才走完所有送審流程,因此列入臨時案討論。
投審會官員表示,投審會受理陸資來台案,是按照一般外人來台投資送件處理流程,不會特別給予陸資序號,也不會單獨審議。由於六家航空公司是同場審議,自然很難區分那一家大陸航空公司才是真正的第一宗陸資來台案。
一般外資來台設立分公司,不需要經過投審會審議,就可向商業司申請「認許」母公司的法人資格;不過,政府目前規範的陸資來台辦法,特別指明陸資來台,不論是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形式,都要經投審會審議通過。
據瞭解,六家航空公司首次申請匯入的營運資金,金額都不高。官員解釋,一般分公司的營運資金就像是零用錢一樣,需要多少,就匯入多少,而分公司也和子公司不同,子公司是台灣法人,匯進來的錢算是股本,可列入我國FDI(外人直接投資)統計,但分公司則單獨另計。
不少大陸航空業者向投審會送件時,經常因為不熟悉文件格式或資料不齊,碰上退件,南航為了補件,還特別廣東總公司快遞正本到台灣,也讓投審會人員深深感受到大陸業者為搶頭香表現出來的強烈企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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