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7 20:19

金鼎證:聲請對開發金保全證據 無礙運作

18116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台北2009年7月27日電)金鼎證 (6012) 今天表示,由於大股東開發金 (2883) 在金鼎證股東會後違法集會自行推選董監事,金鼎證因而向法院聲請對開發金保全證據,對股東權益及本身運作並無影響。
金鼎證指出,今年度股東會於6月30日合法散會後,開發金以大股東身份違法繼續集會自行推選董監事,企圖混淆視聽;為維護權益,避免相關證據遭偽造或湮滅,金鼎證才會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保全證據。
金鼎證表示,台北地院已於7月24日下午2時45分派遣法官前往開發金,針對6月30日當天開發金續行集會的經過進行保全證據手續。
金鼎證強調,這項法律程序是為還原當天實況,以利訴訟進行,對金鼎證各項業務的推動及股東權益,均無影響。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