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小靓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8-28 07:34
便利商店員工「超時」36分鐘 友人不滿砸店洩憤
1306499聯合新聞網
聯合線上
2018年8月27日 下午2:23
昨日網路社團「黑色豪門企業」傳出一支影片,位於彰化大埔路上的一間便利商店,傳出大夜班員工下班前被店長要求補貨,因而無法準時下班。前往等候店員下班的女性友人因而爆怒,拿起店內商品狂砸該便利商店店長。
該店員僅是被派去支援的員工,平時並不在該店上班,此次是她第二次到店支援。店長表示此店員上班期間都在滑手機,沒有把份內工作完成,因此要求她把貨補好後才能下班。原本大夜班的下班時間為早上八點,因為補貨的關係延後了36分鐘左右才下班,到店等候友人的女性友人因此心生不滿,在離去之前隨手拿起店內的商品砸向櫃台內的店長,並不停的叫囂。
據《蘋果日報》報導,超商業者已證實有貨品被砸,但員工並未受傷,也尚未提告。店家已請總公司往後不要再派該員工前往支援了。警方則表示未接獲報案,且此事為店內糾紛,將不主動介入。
對於下班補貨的要求,網友的回應分為兩派。有些網友認為本來就應該將自己份內的工作完成才下班「上班時間該做的事情不做完難道要別人幫你擦屁股嗎?」、「大部分(店長)要求的都是在上班時間內補完,你要下班補是你自己的選擇,當然沒加班費」。另外則有人認為「下班『之前』補貨是合理的要求,但如果是下班『過後』才補貨,那就不合理了」,「動手是不對的,但超時工作不給加班就對嗎?」,認為超超商的工作性質屬於打卡制而非責任制「不要把打卡制當責任制(要求)」。表示許多超商員工都會被不合理的要求加班,此次的事件也許並不如表面上單純「有些超商店長很惡劣。不要以為不提告,是因為給對方機會,是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