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丈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8-07-27 20:50

購屋糾紛排名出爐 5大類最令人氣惱

民眾購屋一生可能只有一次,花畢身積蓄就想購得好房能安居樂業,若不小心遇到買房糾紛,那可就無語問蒼天了;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購屋糾紛統計,資料顯示購屋糾紛前五名分別是「施工瑕疵」、「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房屋漏水問題」、「定金返還(含斡旋金轉成定金)」以及「隱瞞重要資訊」這五大類就佔了近全部申訴總數的一半。文鼎地政士所長鄭志驊提醒針對各個問題做好功課,才能避免勞神傷財的倒楣事落在自己頭上。
施工瑕疵
施工瑕疵常出現在新建案,施工品質多半要到完工後才能驗證見真章,購屋族事先記得以契約明定相關建材、施工等,待交屋驗收時雙方點交也要確實清楚,才能避免糾紛。
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
最常見的原因在於兩造雙方間溝通、認知落差。在簽約前若有提出未在合約內的條件,在合理情況之下,買賣雙方、不動產業者都同意,應在契約書上加以註明,日後才能約束契約效力,舉例來說,屋況有缺失,屋主口頭同意修繕,在付斡旋或買賣簽約時,就可加以註明成為契約的一部分。
房屋漏水問題
許多老舊住宅有漏滲水問題,除了在不動產說明書中都應揭露,購屋前必須仔細閱讀。還有一招就是在颱風、大雨過後看屋,也可看到最真實的屋況,若發現漏水一定要拍照存證,請房仲業者協助向賣方尋求解決之道,不要錯失主張自己權益的時間。
定金返還(含斡旋金轉成定金)
斡旋金就是民眾提供價金給仲介,再由仲介與屋主議價,一般來說,只要賣方尚未同意,買方可隨時反悔購屋,並請求返還斡旋金。而糾紛常發生在,賣方同意時賣房時,此時斡旋金會自動轉為「定金」,在當下民眾若不想買了,仲介就認為是買方違約,該沒收這筆金額,這也是大眾時常忽略的陷阱。
隱瞞重要資訊
隱瞞重要資訊包括凶宅、海砂與輻射等,這些足以影響價格的重大瑕疵,如果事後買方發現,在時效內都可以透過司法途徑向賣方請求損害賠償。建議在購屋前主動確認屋況、尋訪鄰居、管委會、或調閱謄本等都是好方法。(陳筱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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