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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7-09 07:46

5度摸黑進北市高中行竊 男子判刑1年3月

1301344中央社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
2018年7月8日 下午12:06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8日電)有竊盜前科的陳姓男子,涉嫌在民國105年6月至106年10月間,5度潛入台北市兩所高中教室行竊財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近日依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3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因缺錢花用,在105年6月、106年10月凌晨0時至3時左右,看到華江高中大門旁的小門未上鎖,兩次進入校內教室偷東西,得手新台幣1萬6000元;在106年3月、6月及10月凌晨,陳男3次進入市立大同高中校園後,翻越窗戶進入地下室,再從地下室走樓梯上樓到教室內,竊取4萬多元及單眼相機等物品。
受害學生發現財物不翼而飛,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後,循線逮人並將人送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法對陳男提起公訴。
北院開庭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被告正值壯年,有多次竊盜前科,仍不知悔改,顯見自制力薄弱,但他犯後坦承犯行,也與一名被害高中生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逾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等罪,判處陳有期徒刑1年3月;另外可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部分,判處陳男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梁君棣)10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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