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5 12:42

投資型保單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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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型保單將課稅
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課贈與稅 後年報稅適用
2009年07月25日蘋果日報
【林潔禎╱台北報導】近年來極為風行的投資型保單,確定將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雖財政部與金管會一度對是否課稅各執一詞,但行政院賦改會昨仍達成全面課稅的初步協議,將對投資人投資帳戶收益課徵綜所稅,滿期給付時,如要保人和受益人不同時要課贈與稅,至於遺產稅,金管會研議提高適格保單標準,不符此標準才要課10%稅率,預估從明年度所得適用,後年報稅正式實施,但不溯及以往。
初步敲定
投資型保單課稅與否爭議已久,金管會前天還趕在賦改會召開前強烈表明立場,認為投資型保單應維持現狀不應課稅,因此賦改會結論備受外界關切。會議召開前許多與會代表已開始在場外展開攻防。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就認為,投資型保單若改成針對投保人課稅,未來很多金融商品恐無法在台灣推行,但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則表示,以租稅負擔來看,台灣民眾比歐美國家輕鬆很多,且目前國家財政困窘,投資型保單也算是某種資本利得,所以應該課稅。
不會產生多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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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財政部在賦改會中展開激辯。圖左為金管會委員葉銀華,右為長李述德。康仲誠攝
據了解,金管會在3個小時的討論中,一度相當堅持要維持現狀,不過為符合社會觀感,在經過激烈對決後,金管會在同意調高適格保單比率下做出妥協,最後對投資型保單課稅達成初步協議,財政部長李述德強調,整個討論案是依據回歸稅制中性所訂定的原則。
賦改會投資型保單研究計劃主持人黃耀輝說,目前投資型保單大部分有課所得稅,但扣繳稅額是由保險公司拿去抵減營所稅,未來改對被保險人課稅後,扣抵稅額也回到被保險人身上。
他進一步表示,現行稅法中,對存款利息、或股利等其他所得,保險公司均會轉開扣繳憑單給客戶,課徵綜合所得稅,新稅制實施後,仍按照目前所得稅課稅方式,不會產生多重課稅問題,在學理及實務上均可行,沒有任何改變,不損保險人權益,對保戶影響不大。
會議中也做成決議,保單滿期給付時,要保人與取得投資帳戶受益人不同時,且給付金額超過220萬元,則需課徵贈與稅。舉例來說,媽媽花錢買投資型保單,但投資帳戶受益人是小孩,金額如超過220萬元,就要課贈與稅。
至於遺產稅,將提高適格保單標準,一旦符合適格保單比率則免稅,若超過,則不論投資年限長短,一律課10%遺產稅。李述德也指出,財政部與金管會推動適格保單,希望能落實投資型保單的保障部分,以防止要保人「假保險之名,行逃漏稅之實」。
適格保單比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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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價值適格性是指投資型保單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的比率,符合最低比率標準的保單稱為「適格保單」,不合格的就是「不適格保單」。目前最低比率是101%至130%,賦改會的會議中達成未來會進一步提高,希望投資型保單收進來的保費,用在投資部分將減少、保障部分會提高。
據了解,會中對最低比率101%建議提高至105%,最高部分看法不一,會議上有提議150%至180%方案均有,李述德表示,此部分仍有待金管會回去精確計算後再行對外公告。
根據金管會資料,2007年投資型保單保費收入佔全體保費收入6成,今年上半年已降至15%,熱度稍有退燒。財政部表示,在所得稅方面,不用修法,僅需要發布解釋令,財政部建議,最快將於2010年度實施,但不溯及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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