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5 06:07

壓縮MOU和ECFA時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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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縮MOU和ECFA時間差
2009-07-25 工商時報 【薛翔之】
什麼時候簽署MOU?這是金融界一年以來,最想知道的答案,不過,簽署的時程,主管機關卻是不著痕跡的,慢慢的減緩金融機構的期待,目的就是要讓MOU和ECFA完成的時間,差距極小化,避免大陸銀行在MOU簽署後登台,快速切入市場,但國銀尚無法馬上承做人民幣業務,衝擊到本國金融機構的競爭力。
簽署MOU對業者的影響是什麼?說穿了,就是可以比照對WTO的承諾開放市場。按台灣給WTO的承諾,外資銀行獲准進入台灣,可以直接申設分行,並且辦理新台幣業務,不需要經過設立辦事處的觀察期;也就是說,未來中國大陸和台灣簽署MOU後,陸銀也可比照辦理,馬上快速的切入台灣市場。
但根據大陸給予WTO的承諾,台灣的銀行到大陸則必須先有辦事處,辦事處設立滿2年,才可申設分行,分行成立滿3年,且其中有2年有獲利,才又取得承作人民幣的資格。
因此對台資銀行來說,大陸的規定,為外資銀行、也為台灣的金融機構,設下一道道關卡,等於是立足點的不平等。
而事關台灣金融機構進一步開放的市場准入,則是需在ECFA簽定以後,才會有明確的規範;因此,在ECFA雙方沒有一定程度的承諾或共識前,若是直接簽下MOU,兩岸所謂的開放市場,其實對台灣是不利的。
在此情況下,金管會能做的,就是盡可能的,壓縮兩岸簽署MOU與ECFA之間的時間差,甚至最好是同步簽署,畢竟時間差愈大,就代表「台灣業者不能承做人民幣業務、中資銀行可以辦理新台幣業務」的時間也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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