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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3 20:52

勞保局與勞保監理會 改制行政機關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009年7月23日電)勞委會委員會議今天下午通過追認勞工保險局和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若立法院完成修法,兩單位將比照健保局改制行政機關,公務員可領月退俸,但不影響保戶權益。
健保財務問題嚴重,卻因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屬事業單位,員工於年終最高可領4.6個月績效獎金,每年審查預算時都引起爭議。
行政院於民國96年決定將性質類似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和健保局改制行政機關,其中,健保局已確定明年1月1日改制,勞保局和勞保監理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預計下會期送交立法院討論,勞委會下午是補辦追認手續。
與改制關係最密切的是員工權益,雖然工作權不受影響,但不同身分者,未來權益略有差異。
勞保局1900多位員工有3種身分,其中,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800多人,未來回歸公務員的1.5個月年終獎金,不能領4.6個月的高額績效獎金,估計政府1年可節省新台幣2億元;但公務員可享生育、子女教育補助費和住宅貸款等福利,退休時也可選擇領月退俸,政府退撫支出將會增加。
另一個好處是,改任官職等級後,公務員可自由請調其他行政機關。
至於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勞委會說,改制後可繼續工作到離職或退休為止;已通過行政院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者,則可從寬認定具轉任改制後勞保局的任用資格。
同時,勞委會表示,業務助理和業務佐理等基層員工未來會繼續僱用,且按照行政機關臨時人員的人事制度,一律受勞動基準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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