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5-11 12:29

防黃牛大量搶票牟利 業者可拒絕退換票

江蕙、五月天、張學友等不少歌手開演唱會,常出現門票一開賣即秒殺,造成一票難求的搶購風潮,「黃牛」大量搶票再高價轉售牟利,衍生出不少消費糾紛,或是轉售不如預期,「黃牛」濫用現行退票機制、大量退票,造成業者損失,為了遏止「黃牛」歪風,行政院消保處已促請文化部研擬「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只要認定購買票券非自用者,業者可拒絕退換票,以防堵黃牛大量搶、退票。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近年常發生熱門的流行音樂表演票券遭黃牛大量搶票及高價轉售以賺取中間價差,民眾只能透過二手票券交易平台高價購票,不僅消費沒保障,更衍生出購買及退換糾紛。
行政院消保處第55次會議通過,明定業者對於非供自用、購買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得拒絕辦理退、換票,並增訂多元化的藝文表演票券退、換處理機制,業者可從4項方案擇一作為處理機制。
包括方案一「退換票應在演出前(最多10日)、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10%」、方案二「退換票應於購買票券後3日內、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5%」、方案三「退換票應於演出前(最多20日)、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10%」、方案四「採級距式」例如「演出日前第31日前辦理退換票者、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10%」、「演出日前第11日至第30日內辦理退換票者、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30%」、「演出日前第3日至第10日內辦理退換票者、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50%」、「演出當日至演出日前第2日內辦理退換票者,業者得不予退、換票」。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多元化的退換處理機制,讓業者更有彈性,消費者如遇消費糾紛,可向業者、消保團體等提出申訴,業者若有違反相關法令,可向文化部或地方主管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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