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5-10 16:50

大利多!公司有望每季、每半年分派盈餘

企業籌資有望有增加利多,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0)日續審《公司法》修正草案,未來公司現金盈餘分派可望更有彈性,經濟部規劃,未來公司現金盈餘分派可於每季或每半年分派,將有利公司籌資。
依現行《公司法》,公司僅能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進行現金盈餘分派,經濟部原打算放寬為每半年可分派一次。立委蔣萬安提案進一步鬆綁,讓公司選擇每季或每半年分派現金盈餘,經濟部採納蔣萬安建議。
蔣萬安指出,依美國、英國、新加坡經驗,並未對公司現金盈餘分派的次數限制,以他的經驗,美國大部分公司可以每季分派盈餘,甚至部分公司每月分派,若能鬆綁給予企業彈性,有利經濟發展。
經濟部常務次長王美花表示,政院版從一年開放到半年,呼應許多大公司要求,鬆綁將有利公司吸引創投、資金,放寬至每季也可以接受。
最終經濟部、立委達成共識,採納蔣萬安版,但仍須細部文字修正,因此暫行保留。
王美花指出,現金盈餘分派次數放寬,但股票分派並無放寬,仍需要經過股東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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