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5-07 22:30

食品廣告不實今起重罰最高至500萬元

食藥署今天實施食品廣告新制,食品廣告一旦涉及廣告不實、宣稱醫療效果甚至損害身體健康、致死,不僅將按違規次數大幅提高罰鍰金額,未來食品涉宣稱醫療療效可開罰60萬至500萬元,也可要求產品下架,並且廢止食品業者登錄。
衛福部食藥署統計,民國106年共有4647件違規廣告,裁罰新台幣1.28億元,平均每件只開罰2萬7000元,大多是宣稱有瘦身的不實效果,甚至宣稱有降血壓等醫療療效。由於廣告罰太輕,許多食品業者以誇大不實廣告吸引民眾購買,營業額高達數百萬、千萬元,但地方衛生局僅開罰10多萬元,根本不痛不癢。食藥署今天公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宣布祭出4大手段嚴管違規廣告。未來食品涉宣稱醫療療效可開罰60萬至500萬元。違規1到5次分別開罰4萬到100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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