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2-23 23:15

綠能屋頂四階段起跑 示範縣市8月需完工發電

8月第一批綠能屋頂就會上路!經濟部能源局今天公布綠能屋頂示範計畫辦法,明定大中小三種屋頂容量招標規格,有意參與縣市必須在本月底前提出申請,可獲500萬元補助,最晚需於8月底前設置完成。目前共有台中、彰化、嘉義、台南與屏東5縣市表達參與意願。以一般公寓5瓩容量來說,民眾出租屋頂每月可獲334元回饋金。
根據經濟部規劃的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作業要點,從今年2月起一直到明年8月要分為「示範」與「擴大一、二、三」四階段推動。每階段參加縣市可各獲500萬、400萬、200萬與100萬溝通建置費補助,但只參加擴大中的一個階段,則仍給予至少400萬保證費。意思是「越早加入優惠越多」,如果四個階段都參加,可以全拿1200萬補助。
能源局同步公布大、中、小三種屋頂統包規格,每區分別為50到100戶、100戶以上到1000戶、1000戶以上到5000戶大小,對應容量規格為10MW~50MW、1MW~10MW、500KW~1MW,廠商參予投標資格分別為資本額3億、3000萬、1000萬。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指出,各縣市應該會以中、大規格為主,畢竟太小缺乏誘因。
得標的太陽能營運商開始發電後,必須回饋13%電費收入給出租屋主與縣政府,其中10%給屋主、3%給縣市政府(其中0.5分%分給參與的鄉鎮村里)。能源局說,以設置10瓩來說,營運商必須提撥每月至少668元回饋金給民眾,每半年提撥120萬到縣市政府的綠電發展專戶,用在綠能相關規劃。不過實際一般住宅民眾屋頂較小,以裝5瓩較多,未到能源局舉例的10瓩規格,每月約只可分到3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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