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技術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18 14:02

【公告】懷特取得美吾華私募普通股

日 期:2009年07月18日
上市公司:懷特 (4108)
主 旨:公告本公司取得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98/07/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8,060仟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2.3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9,138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對本公司投資以權益法評價之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註一):
交付或付款條件:新台幣99,138,000元,於98年7月17日一次現金交付。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該私募普通股發行條件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本公司取得或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以美吾華公司7月15日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時,前三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17.43元之70.57%。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取得或資產處理程序,由董事長核准。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16,427,513股。
金額:220,199,935元。持股比例:13.05%。
權利受限情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之八條規定,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符合主管機關規定外不得自由轉讓。
12.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註二):
占總資產之比例:11.45%。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11.80%。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12,079仟元。
1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策略性長期投資。
14.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是
15.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的每股淨值:13.77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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