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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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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12-07 08:26
包租代管法制化 市場大開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靚琇昨(6)日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通過後,包租代管業將成為特許行業,成立公會且有營業保證金機制,保障消費者權益。官員預估,租賃專法在明年6月上路後,可望吸引房仲、物管等業者跨足投入,目前全國執業業者約不到200家,預估可擴增至2,000家。
租賃專法規範的業者包含擔任二房東角色的包租業,以及房東委託管理的代管業,主要業務為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管理、修繕維護、糾紛協調等相關管理業務。據了解,全國不動產總部已成立建經公司、租賃物管中心外,也開放租賃加盟、鼓勵加盟店成立物管部門。
租賃專法日前立院三讀通過,王靚琇於台灣CCIM不動產論壇中表示,未來租賃住宅服務業將成為特許行業,也會比照如房仲及代銷業「人必歸業、業必歸會」精神,業者需聘用專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並加入公會、繳存營業保證金,作為租屋糾紛的損害賠償使用,不僅房東、房客受專法保障,包租代管業者亦受規範。
王靚琇表示,預估目前全台租賃住宅需求人數約285萬人,但房東面臨管理問題,房客也有租不到、租不好、租不起的困擾,租賃專法實施後,包租代管將成為全新的法制化的產業,預期未來五年可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45萬戶,增加9,000個工作機會,也能培養國人「以租代買」觀念,減輕國人經濟負擔。
官員表示,目前全國有多少包租代管執業業者,並無確切統計數字,以近來陸續辦公聽會參與業推估,全台應不到200家,房仲、代管將切割不同二種產業,因先代租、後代管的業者需就取得二種特許,未來包租代管納入特許行業,會引包括與包租代管業務相關的房仲與物業管理相關業者,投入多角化經營,有助於創造新商機。
兆基管理顧問執行副總經理陳柏勳表示,目前房仲業的的代管業務多屬於因租賃仲介業務所延伸、無償的「義務代管」,專營包租及代管的業者家數以台北市來說約20幾家,由住宅租屋法制化後,由於市場租屋代管需求大,預期吸引有租屋業務的房仲業者跨足投入。